政治部
机构职能:

负责党组秘书工作,协同市委主管部门和县(市)、区党委做好全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;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,承担全市检察机关的表先奖励工作;组织实施上级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检察机关有关干部管理规定;协同地方党委对县(市)、区检察院领导班子考核、配备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,办理有关任免手续;负责机构编制及人事、劳资工作;指导县(市)、区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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